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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申琛管业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4月由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(批文号:沪闸北环保许管[2016]45号)。已于2016年5月申请竣工验收,现将环境保护设施概况进行公示,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,具体环境保护设施概况如下:
1、废水: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道,后纳入江场三路市政污水管网,进入石洞口污水处理厂,后排入长江,对项目临近地表水环境无影响。
2、废气:废气通过管道引至所在建筑5楼楼顶,经出风口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,排放浓度符合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1/933-2015)标准限值。
3、噪声:主要为小型无油空压机、切割机的噪声,空压机噪声值约为70~75dB(A),切割机主要切割胶管,噪声值不同于切割金属,噪声值约60~65dB(A).经项目厂房外墙吸隔声后,可至少降噪15dB(A),项目厂界噪声可以符合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3类区标准(昼Leq≤65dB(A))要求,夜间无生产,项目周边200m内无敏感目标,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。
4、固体废物: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置于垃圾筒内,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;橡胶颗粒和边角料综合利用,出售给相关物资单位。
5、环境保护管理: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内的活性炭定期由专业人员更换。
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。
2016年6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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